诉讼离婚的法律知识要点之举证须知
一、证明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(一)证明原、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,如结婚证、婚姻关系证明书、户口本以及身份证。
(二)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,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。
(三)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,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。
二、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
(一)如涉及家庭暴力,应提交法医鉴定,提出证人。
(二)如涉及吸毒、赌博行为的,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;涉及行政处罚、刑事犯罪的,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。
(三)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,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、子女出生证、居住证明、相片或居委会、村委会、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。
(四)因重婚、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、实施家庭暴力、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。
三、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
(一)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,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,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。
(二)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,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随母生活的相关证据。
四、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
(一)证明有房产的,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、缴款发票或出资证明。
(二)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,应提交银行帐号、开户行名称;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,应提交股东代码、资金帐号、开户的证券机构名称;证明有车辆的,应提交行驶证、车牌号。
(三)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,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、出资证明等。
(四)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,除提交借据以外,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。
(五)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,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。
五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的,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。
仓山区(古属福州府闽县、侯官县)因为在盐仓前而得名,仓山古称藤山,明洪武年间山北麓开始建盐仓,该地俗通称盐仓前,藤山遂又通称仓前山,简称仓山,区名由此而来。仓山的区建置前隶属于闽侯县,民国36年始建置区,当时区域仅3平方公里。境内多山丘坡地,面积约占总面积五分之三。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,烟台山、长安山、虾蟆山纵贯中部,其中位于西部的虾蟆山海拔72米,为中北部最高海拔。每逢洪水大潮,临江的大部分地区平地可行舟,水患较严重。 区所在地属于典型的河口盆地, 总面积约142平方千米, [1] 地表起伏大,丘陵分布在中、西北、东南部,丘陵自北向南依次有翁主山、鬼洞山、妙峰山、高盖山、城门山、清凉山。境内地质主要由中生代熔岩,燕山期入侵岩及第四纪沉积物构成,受到以断裂为主,褶皱为次的构造变动影响,表现在构造特征上岩层成宽缓的隆起和坳陷,褶皱构造由于受以后的岩浆侵入和喷发作用所破坏,表现不明显。而断裂构造极为发育,主要是由于位于福州山字型构造的前弧和北北西向张扭性断裂、北东东向压扭性断裂的交汇处,受上述断裂构造的控制,断裂发育、动力变质作用强烈。福州山字型构造在境内南部通过,沿乌龙江作弧形分布,控制闽江南港河流形态,并在境内南部造成岩层动力变质带。